爭創楓橋式人民法庭 丨“特邀調解員+法官”合力 交通事故賠償款當場兌現
2025-08-12 14:39:17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李穎 | 作者:田二云 | 點擊量:6625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田二云)為進一步貫徹為民司法理念,踐行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從源頭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。近日,永順縣人民法院攜手特邀調解員,成功化解了一起交通事故引發的糾紛,促使案款當庭順利兌現。
2025年6月1日,被告謝某某駕駛套牌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時,與相對方向行駛由原告向某甲駕駛的兩輪電動車(搭乘向某乙)相碰撞,造成原告向某甲、向某乙受傷,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。經交警部門認定,被告謝某某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。因雙方關于賠償金額未達成一致,原告訴至法院。
案件受理后,承辦法官評估案情,并了解雙方均有調解意愿,遂將案件委派給特邀調解員進行庭前調解,特邀調解員精準把握爭議焦點,耐心幫助當事人分析客觀事實及利弊,同時,在法官的協助下,將賠償標準和計算方法向雙方當事人一一列明,讓當事人明白哪些該賠,哪些不該賠。經過一上午的不懈努力,各項賠償達成一致,被告謝某某當庭兌付2471.04元賠償款后,原告撤回起訴。至此,該起交通事故得以圓滿結案,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,避免了“一案多訴”,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。
整個解紛過程中,既發揮了法院的司法權威性,又借助特邀調解員的專業性、靈活性、貼近群眾的優勢,形成了優勢互補、高效聯動的解紛格局,讓矛盾糾紛在前端得到了及時、有效的化解。
責編:李穎
一審:王薇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